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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15 点击数:

各系教学单位:

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为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环境,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生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规范的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规定与程序;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课程学习需求,本学期15级、16级本科学生可申请调整专业,16级专科学生可申请调整专业;原则上中兴、中软校企合作班学生可在校企合作专业之间申请调整,不得调整至其他专业。

3.学院对转专业学生人数实行总量控制,16级班级转入转出学生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15级班级转入转出学生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请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严格把关。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确有专长,具有充分的理由及相关成果证明,转专业后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

2.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经有关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适宜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转入专业学习者;

3.非本人原因,经学院认可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本科生超过第三学期(专科生超过第两学期)者;

2.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

3.无正当理由者。

转专业的组织程序

1.符合学院转专业规定的学生收到通知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填写《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供学生家长书面意见及申请理由相关证明材料

2.20161230日(18周周五)前,转出系核实学生转专业的申请及相关证明,对符合学院转专业规定的,由转出系的系主任签字同意后以系为单位填写汇总表并将学生申请材料送转入系;

3.201715日(19周周四)前,转入系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申请理由等进行审查,经转入系的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部学籍与考务办公室;

4.教务部对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申请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查备案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并签发行文,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转入新专业学习;

5.转入系根据教务部文件通知要求,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各项安排。

成绩管理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自转入学期起的所有后续规定课程;

2.学生调整专业之前的各学期课程,按照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相应课程学分计入毕业学分;学生对转入专业部分前续课程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或影响后续学习的课程需自主安排学习,以确保后续专业课程学习的有效衔接。

特此通知。

附件1: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2: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教 务 部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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