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团通字[2021](33)号
关于组织推报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各系、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院团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奋勇争先
三、报名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7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推报工作含“全国—省—校”三级体系。按7个类别(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分类推报,各级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1、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月1日)
通过开展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遴选出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从中产生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通过自荐或他人推荐,须在9月1日前提交申报者或推荐对象名单和以下材料(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
(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
(2)《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
(4)推荐对象的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校+姓名+事迹类别”命名)
材料收齐后将组织进行校内评选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要求“各高校推报名额为高校全日制注册在籍学生人数的万分之一”,我校将推报1~2名候选人至活动组织方,各系申报名额详见《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2、省级评选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上旬)
结合各高校推荐情况,湖北省将通过“青学小楚”微信平台开展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点赞活动,对学校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线上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综合线上点赞及专家评审情况,团省委、省学联将最终评选出“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10名,并择优推荐74人参加全国评选。
3、全国评选及颁奖阶段(11月底前)
按照团中央、全国学联相关指导安排,在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由全国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发布。同时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并做好奖学金发放等工作(预计于11月份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五、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级团总支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级(团支部)、院(系)、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确保组织程序规范、学生的知晓度较高。
2.注重宣传引导。要结合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本系自强之星先进典型,同步结合我省“自强之星”微信平台点赞活动积极宣传全省“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强化跟踪培养。对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级团组织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真正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邮箱:2428405007@qq.com
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 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委员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1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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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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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照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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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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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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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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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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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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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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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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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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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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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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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省级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格作为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报名表统一上报使用。
2.“事迹类别”一栏,从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类别中选择一类填写。